从有关刊物了解到年销售额超过50万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请问有相关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05:4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文件规定:
三、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有,这是今年的新规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话,税金按一般纳税人计算,不能抵扣进项税,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