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目都交接清楚了,有义务回原公司对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9:48:07
我在原来的公司做出纳走的时候老板不在也没有给我说过有人接我的班,早上10点多被叫到办公司并给我说新招了名出纳,叫我把帐交给对方,我当着出纳的面把保险柜打开,并数现金全对一个不差,对帐目对单据也没有出问题,然而我走后一个月老板给我打电话说帐有问题,说他借支单报销了我没有还给他借支,有这样的人吗?还了钱不找对方要借条的?我还是去了公司一趟,他们说出纳不在去旅游了,要我过一个星期在去并说他很忙有事,那我是什么啊我就不忙没事了?我真不想理论下去了,但是我上了10几年的班原来的老板从来没有说我人品有问题的,我该怎么办是去还是不去?

现金是当面点清,过后不认,你不回去没有什么问题.回去搞清楚只是说明你职业道德好

如果是帐面有问题,可以配合原单位搞清楚;
但如果是这样的扯皮事情,我建议不去,即使打官司,你也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