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月4日买的购置税应该退我们差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4:26:46
我们是09年1月4日买的购置税 ,20号1.6排量减半了,多交了5千多,找什么部门咨询下能退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2号文件规定,“扩大内需,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因此,您是09年1月4日前购置车辆,不属于减征车购税的车辆,不能办理退税。

那里也不要去咨询,不能退的。

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执行时间是指车辆的购置日期,而并非纳税申报日期。购置日期的确定,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太不公平了 就没有办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