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满 房主据退租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15:57
我和房东以我爱我家为中介签了09年1月16日到4月16日的租房合同。4月16号合同期满后,我又交了3个月的钱(知道自己要离开,但是房主要求必须一次性付3个月租金),于是我开了收据要求房主同意如果我提前退房她必须退我剩下的租金。昨天5月1日我告诉房东5月16日前要离开,她不同意,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她。然后我就说那我再住半个月,等于5月30日离开(这样也算提前一个月告诉她了)。那样她就要退我6月1日至16日至7月16日一个半月的租金。但是她又说,如果5月30日前找不到新的租户,责6月1字至16日的租金也不能退我。她这样合理吗?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最好是懂法律的人帮我看看。
我和房东的租赁期只有3个月,后3个月的前是续交的,因为一次性必须交3个月房租。现在我要离开的事情,发生在合同期满以后了。

看你的提问有点费劲,时间好象有问题.
我只能说,你和房东不管做什么,都要依照租房合同来做.一般租房的都会在提前退房上有提前一个月告之房东的说法,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写,如果写了,那就应该从你和一次说退房之日起算一个月后,就可以退了,而且如果合同上有说到提前终止合同算违约,那还要给房东违约金.此外的钱都要按合同和剩余时间退给你,包括押金.所以你要首先把合同看清楚,然后以5月1日开始,到时5月31日止就可以退房,介时无论房东是否找到下家,那是他的事,如果以此为理由不退应该退你的钱,那就是他的问题,你可以和他协商或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