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现在我国金融集团发展的研究现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45:38
题目是《浅析我国金融集团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监管》。写理论界对这个问题研究到了什么程度,有什么成果。要写谁研究了这个问题,得出了什么结论的。

摘要:金融集团在我国不但事实上存在,并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其主要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情况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管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金融集团的发展情况

  目前,尽管金融集团的法律地位在我国没有明确界定,但是金融集团已在事实上存在,且成为我国金融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的金融集团的发展有着自身的一些特点:

  (一)以银行为控股公司的金融集团

  这类金融集团的主营为商业银行业务,在分业经营的法律环境下,通过特批或在海外注册非银行子公司的方式达到从事其他金融业务的目的,这类金融集团主要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这三大银行。

  (二)以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控股公司的金融集团。代表性的有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和平安集团

  为了管理上的便利,这三家金融集团都向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向转变,即注册成立一家控股公司,由该公司控股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性质为投资管理公司,这样既能符合“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要求,又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同时防范和降低金融风险。

  (三)以产业资本控股为纽带形成的关联度较高的金融公司

  几乎中国金融业的各个领域都有产业资本的渗透,不少经营实业的企业集团在多个金融领域成功地控股了一些金融机构,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些被产业资本控股的多家金融公司并不能被结合在一起称为金融集团,因为金融业在这些产业集团中的地位是从属的,同时这些金融公司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整合,集中在一个以经营金融产业为目的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旗下,而只是产业资本获取股权投资收益的目标公司。

  二、我国金融集团在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构成

  (一)由金融集团大量的内都交易形成的风险,并在集团的各子公司之间传染

  金融集团是一个由从事多种金融业务的各控股公司组成的有机体,如果一家子公司出现财务问题,在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就可能传递到集团公司和内部其他的子公司,从而形成风险的传染;同时,由于金融集团内部交易的复杂性会使得投资者、债权人、公司管理层都难以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