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华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1:24:36
我爱人和孩子是外国人,办了一个旅游签证来中国探亲。因为签证是两个月的期限,所以我想续签,办理续签时让我在居住地派出所提供一个临住宿登记。当我去办理时,叫我交500元罚款(国家规定超期没有登记的罚款50至500元。也有批评教育处理的),说她们到中国后应在24小时内到派出所登记。我问了我的爱人,她说从签证到现在没告之到中国后要办登记。我也向派出所的人解释了,可没商量。交钱时我曾向其提出要有效罚款收据,也就是说:省厅/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罚款收据才是有效的,可派出所的人说没有。我有些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这说明什么问题。我交钱都一周多了,到现在也没见到个收据。真不知如何是好!

我的一位朋友也遇到过与你一样的情况,也是要罚款500元,而且没有一点余地可讲,最后找了熟人才解了围。的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外国人在入境中国时,必须在24小时内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临时登记手续,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办理签证时也没有任何说明;这一点我也认为的确是中国使馆的责任,不够人性化,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

从你与我朋友的情况我们便可以看出这些吃公粮的人是不会轻易对外国人手下留情的,或许正等着你们这样的人来送钱呢。至于交了罚款,的确应该有收据,如果你是个较真的人,可以向他们上级领导反映;如果觉得麻烦,就算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注意点就是了,别把自己的辛苦钱白白的送给了他们。或许这也是国内人对国外人或外国人的一种不平衡的心理反映。与之相比,我更欣赏国外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同感。

如果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已经拿到了,就别太在意了,这种现象在国内很普遍。
别再因此而惹一身气,且没结果,得不偿失。

你是被骗了吧,哪有交钱(罚款)没收据的.
你可以直接去上级部分反映,再不重视的,直接打电话到你国家的驻华使领馆要求协助.

以前我在网易看过同一样的个案,他们可以把钱取回来,你要续签不是到派出所的,是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的,我不知道你是在那个城市的,我去的是广州,在广州就很方便,你可以直接到出入境管理处办,如果有亲友担保的话可以一次签3个月给你,没有的话一次只给你30天,不过你不要派出所办任何登记的,你也可以出去香港在香港中旅社办也可以,在汪角西洋菜街有一家。去派出所问他们还钱给你,告诉他们,不把钱还你你就去外事办告他们。

办理延期续签,派出所是无权受理的,要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你可以直接上报,上级相关部分反映,以法律的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很快就可以得到解决的。

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我的先生和女儿也是外国国籍,我们以前回国度假也没有去办理过临时住宿登记,也没有办过签证延期,还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感谢你的文章,看来我们以后也要注意这个问题了。另外是真的,我跟先生和女儿去中国大使馆办理他们的签证时,没有人告诉我们入境后要在24小时内到派出所登记的。真的希望中国的制度完善一些,不要让我们为这样的错误买单!祝你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