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 -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48:33
本人是5年前在中国某个省登记结婚,女方是中国公名,本人是美国公民。结婚一年后,她来了美国然后不久就在美国双方同意离婚。 这2年在中国又认识了一个,现在想回去结婚。本人的问题是,
1。 去驻美国的中国领事馆做“单身-从来未婚”证明好 还是“离异-现单身”证明好?(她知道我以前结过婚)
2。 如果是 “单身-从来未婚” 在中国再结婚会不会方便点?现在的她和以前那个在不一样的省。
3。如果是“离异-现单身” 回去中国再结婚,美国这边的离婚协议书行吗? 还是说会有很多麻烦 还需要我和前妻再回去中国补办些文件啊什么的?我不想认证了离婚协议书和婚姻证明认证 回去结婚然后又要我补办什么, 希望了解的朋友们 帮个忙~ 谢谢。

去驻美国的中国领事馆做“离异-现单身”证明好。
理由:
如果中国女孩真的喜欢你,就不会在乎你离异的经历;
如果中国女孩不是真的喜欢你,想把婚姻当成去美国的跳板,她也不会在乎你离异的经历;
离婚协议书不行的,需要离婚证明,因为离婚协议书只是你和前妻双方约定,将来可以反悔的,那样你就麻烦了。有了离婚证明,表明你的婚姻状况“归零”,一切可以重来的。

哎,给你个最简单的方式吧.

去其他国家等级结婚,例如,不丹,印度,等.

省时省力,还时尚

城实一点好,虽然麻烦,但不会有什么后遗证

具体问题开具“离异-现单身”证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