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某超市的这一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09:27
李某是某超市服务员,工作几个月后发现患有急性肾炎,送医院治疗,2个月后临床治愈出院,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入院时某超市支付4500元,其余由李某垫付。出院后,李某找超市报销垫付的5000多元,超市领导认为李某在超市干了几个月,不能报这么多医药费,李某必须自理5000多元。你认为某超市的这一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如果他是正式工的话,超市应该给他办医疗保险啊,但是从数额上来说也挺多了,就算是医疗保险业不可能全给你报销的,有比例。

如果不是由于在超市工作的原因引起的急性肾炎,法律没规定超市必须报销全部医药费!

要看患病原因?是职业病全报.不是我想可以不报

太sei了,肯定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