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33:29
这块地本来归属于A,A也有这块地的承包合同书,95年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A口头上说把这块地给B种,B大概在这块地上种植了13年左右,现在政府要征用这块地,那么这块地的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A还是B,还是归AB共同所有?

广东胡律师:

口头协议一般属于无效协议,所以此征地补偿款还是属于A,不过B在地上种植物种所导致的损害可以与A商议在A的赔偿款中给予一部份,但是还是要看A同不同意,毕竟两人之间并没有书面的协议,只是口头的。

应属于A。B与A的关系属于互相赡予的合同关系,与补偿不属直接关系,应另做协商关系处理才对!

土地被征用的补偿主要是三个部分:一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二是土地补偿,三是劳力安置补偿。根据有关规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B,大概一亩田在1000元左右;土地补偿是对村的,一亩田大概在1万左右;劳力安置补偿归A,大概一亩在1.5万元至3万左右。鉴于B在这块土地上种植了13年时间,也就是说农业处在低谷、农业税费较高的时间,该田块均由B耕种,通过双方协商,A应该从劳力安置补偿中拿出一部分补给B。

具体问题补偿款归A所遇,但A应该给予B以损失补偿

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能否得以保证,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