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借款合同的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44:13
在CPA教材中,提到,借款合同中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这一条如何理解,谢谢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