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一年,男友追讨见面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37:03
我和前男友分手有一年多了,是我提出的,在我们分手之前的春节,他非要我去他家,我不想去但还是去了,他的后母给了我一千元钱,我当时说不要,但他母亲还是塞给我,我就私下里说要他自己收着,他说那是给我的,我就拿着了。虽然没说,但是我想这就是见面礼吧,现在我们一年没有联系了,他突然在网上说要我还他这一千元,按照法律规定的话,我应该归还给他吗? 首先我拿到钱的当时就说要给他,他没要,说这是他妈妈给我的,现在都过去一年多了,他突然说,这个钱应该还给他,好像我故意不给似的。他是以个人名义跟我要的,而我们当时的关系我父母也不知情。
我不是想让大家谴责谁,谁谈恋爱的时候也不能预知以后会不会结婚,而且这个钱不是订婚钱,习俗上订婚钱和彩礼是要归还的,但这个不是,我看到他的留言很意外,这个不牵扯到自尊问题,本来见面礼也没有往回要的,这个完全是自愿给的,就像是给个小首饰,给买件衣服,同样的意义,男生和女生的感受是不一样的,你觉得花钱了,分手后舍不得,女生也不是图你一千块才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的。 凭什么你说要就要呢,我在这场感情中受的伤害谁来弥补呢?

从个人尊严来说,你有能力就将一千元给她,这种人不值得交往。省得对方日后纠缠。
从道德和法律来说是不用还的,他后母给你的不是他给的,这人情算他后母的而不是他的,以后有机会看望这位长辈!即使是通过邮寄送一些礼物也可以。
法律上他没有任何凭据是借给你的,所以你不用还,也不存在还的意思。他后母的行为是属于赠与的。所以你不用做过多的担心。

有钱就给他,没钱可以拒绝给他,
但如果你不想回头的话不要让他以此为借口来缠你。
分手一年他还能联系到你,这个你也有责任。

如果是再农村 应该归还 (习俗)
如果是再城里 按法律来说 这是他给你的 没有权利收回,泼出去的水 是不能收回去的

那个男的有问题,幸好你和他分手了!!!
把那1000块甩他脸上,无耻的很

你就给人家不就完了么 你真缺那一千块钱啊

我个人认为,最好还给他,毕竟他父母给你的钱,是你们有感情的时候,也就是说他父母把你当成未来的儿媳妇,按照习俗给你的,现在你跟他分手了,他有权利向你要回那钱,我不同意上面这些人的说法,说这男的怎么怎么样,毕竟每一个人对女性的态度不一样,站在公平的角度,是应该还,他也有权利向你取回, 当然如果你觉得想还给他,就还给他,不想还给他也可以,毕竟没什么证据,这是个人的问题,你说当时你想还他,他没要,这有他的想法,一个他不好意思拿回,还有个就是他觉得你们或许还有机会在一起,要是拿回来了,你们可能就没希望在一起了,因为当时拿回来,你对他个人的看法都会不一样掉,我想这一点你比谁都清楚,另外,如果今天发表这个问题的人是那男的,我想上面回答的人会说你,怎么怎么样,怎么会有这种女的,等等一些坏话,你自己想想是不是这样, 你提这问题了,我建议你还他,不就1000元,何必给自己以后带来麻烦,影响以后自己现在的这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