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入医保职工医药费报销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7:08:40
我单位有一名女职工生育时住院费已由医保中心结算,但生产之前的检查费用医保中心是不给报销的,我想问的是,这部分在医保中心未报销的费用单位可以给她报销吗?如果可以给她报的话,走福利费用这个会计科目可以吗?谢谢!!!
我说的是她平时的检查费,我们会计说像她这种单位已经给入了医保的职工,医药费是不允许单位再给报销的,说是今年汇算清缴培训时老师说的。我是出纳,传票是我做,我自己认为医保中心不给报的这部分单位可以给报。但我也没有什么依据。
如果我们单位愿意给她报销,这部分医药费能入帐吗?税法或者会计法允许吗?

你说的是她的门诊费用吧。也应该去医保中心报销,这是门诊报销。要1800元以上的部分才给报销呢。1800元以下的部分由她个人的医保存折承担。也就是超过1800元你去医保中心报销,1800元以下的不应该给报销。

没听说单位一定要给报销的,单位愿意也可以

补充:
当然没有依据了,所以,能不能报销,得看单位是否愿意

再补充:
税法和会计法的问题,我不懂,建议你去财务税务分类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