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周安排加班1天,是否可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26:12
我们公司每天安排上7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公司以我是在销售部门上班,工作性质不同为由,几年来公司都要求每周无偿加班1天。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对于每周加班的这一天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若赔,应按什么要的标准进行赔偿呢??急!!!
公司跟我签的合同上面的工作时间约定为----标准工时制

1.劳动发规定没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的时间都属于加班,且每周至少须有一天的休息日。

2.你现在每周工作5 X 7 = 35小时,再加上无偿加班的一天,只要这一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也就是总计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那么就是合法的,且你每周工作六天,有一天休息,所以是符合劳动法的。公司无须任何赔偿。

如果你公司定你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的,就没有违法,你不能要求赔偿,如果公司定你的工作岗位属于正常岗位,常日班(标准工时制)的,你就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一般的加班工资是平日工资的2倍

广东胡律师:

1、不合法;

2和3、可以要求公司按《劳动法》支付你周六周日的双倍工资。

你的合同上有没有规定这条,我以前在销售公司,合同上就明确规定销售业务员的上下班时间。如果合同没有这条款,正常的加班是1-3倍的工资。

你好 只要每周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4个小时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