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出现离婚前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9:12:20
父亲离家出走三年,在2008年9月办理了离婚手续,期间父亲第一次提出离婚起诉的时间为2007年7月,法院当时驳回离婚起诉,一直从2006年4月开始未在家居住。
目前因为父亲厂里(个体户)的债务(债务为2006-2008年间产生)将母亲拖到被告席,请问,我母亲怎样才能脱离这笔债务关系,我母亲一直未参与厂的经营管理,也未动用过厂里的资金
父亲离家三年没有拿钱用在家庭开支上,证明钱未用在家庭开支上比较难,具体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你母亲没有参与厂子里的经营管理,但厂子里赚的钱是否归你们家庭使用呢?如果经营利润是家庭的主要收入,就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经营期间的债务也属共同债务,而你母亲是应当偿还的,除非你母亲能证明厂里赚的钱没有归家庭使用。

除非你母亲对你父亲开厂一事毫不知情,或者知道你父亲开厂,但是开厂所得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你妈脱离不了,因为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无论你妈是否参与经营或者动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