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人是怎么招仆人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2:46:46
如题

一,通过代理机构,如牙人、经纪。例如在买卖中介方面,女性从事的牙婆以贩卖胭脂、花粉等妇人用品维生,但又居中介绍买卖,负责中介大户人家选买宠妾、歌童、舞女,常为人买卖人口。
牙人是有男有女的。这个方面你可以看香港电视剧多了解一下,比如宣萱张家辉的《骗中奇缘》也叫斗谎传奇,男主和女主都是牙人互相竞争的关系。他们的职责范围非常广,甚至还有艺术品鉴定。至于小说,有席绢的《不请郎自来》涉及一点牙婆的东西。我都看过的。更 多的你就去看专业文章吧,就是太专业生涩的说~介绍电视剧和小说是为了你看着生动活泼些,不至于那么闷,嘿嘿!
唐宋以后,牙人随着职业范围和社会需要的分工而分支更加具体,比如买卖田地、奴仆、牛马,这几项在古代社会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比重跟地位。24史很多食货志里都是有记载的。
二,到市场去雇佣。敦煌资料里保留了若干雇佣契约,唐代私人茶园有同时雇用采茶短工百余人者。宋代官私手工业常用“和雇”办法使用劳力;官手工业中还有“当行”差应是采取付酬办法招募人工;农业中也已有雇佣劳动,甚至出现农忙急需而“多方召雇鲜有应者”的情况。在一些地区,雇佣关系已成为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了。到了明清两代,雇佣关系逐渐遍及从生产到生活的各个领域,雇佣劳动者的数量比前期有所增加,不少地区出现了街头待雇的短工市场。不过,一直没有发展为生产中主要的劳动形式,特别是在农业中。
最记忆深的是我们学历史的时候教材一提明中后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就说苏州的工厂业主们到市场去招工……

中国古代雇佣劳动者的身份,有的是自由的,有的不是。主雇间往往或多或少带有尊卑关系、主奴关系的痕迹,双方自愿结成的非等级雇佣关系也是如此。生产性雇工有时还需从事一定的服役性劳动。工值常部分地以伙食、衣鞋等实物支付。单身长工的户籍列于雇主户下,其行动需由雇主管束。可见,中国古代的雇佣关系,即使是那些不属于等级雇佣的一般雇佣关系,也往往带有相当程度的封建性。
一般地说,中国古代雇佣劳动者在受雇时是自愿的;但长期雇佣关系一旦确立,他们中许多人的法律地位就发生变化。如宋代的“人力”或“女使”,多订有契约,年满解雇。

三 家生奴仆,就是世代做奴隶,这个不用到外面再找哦,不够才补充一些,看《红楼梦》介绍非常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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