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寻衅滋事要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32:46
我男朋友是累犯。因为寻衅滋事被判一年。出来后过了一年又出了事情。事情是这样的,他舅舅别人欠他钱,让我男朋友找了几个人去要钱。对方也有6个人,结果打起来对方一个鉴定轻伤一个轻微伤,但是我男朋友当时没有动手打人。后来我男朋友和他舅舅去自首了。医药费我男朋友出。请问这样要判多久???我需要详细具体的回答。准确性高的。现在已经被逮捕。事情发生在2009年3月26日。还能无罪释放吗?是对方先说要掀翻我男朋友舅舅的车子,还指手画脚就打起来了。但是我男朋友他们中有一个当时随手捡起地上的棍子才导致对方受伤。

刑法规定的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与你男朋友相关的是故意伤害罪,所谓故意伤害罪是主观上有故意伤害的故意,客观上实行了伤害的行为,而造成了被伤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你所说的要看,谁先动手,如果对方先动手则可以说是正当防卫,这可以成为一个辩护的理由。如果可以证明你男朋友并没有打人,也没用事先约好要教训欠钱的人,那就与你男朋友无关,就不用判刑,这关键看你男朋友去自首是不是承认故意打了人了。如果是承认故意打了人,罪名一旦成立,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样就得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由于你男朋友是自首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此看来,你男朋友犯罪态度又好,主动赔了医药费,还是有可能免除处罚的,要不最多也就被判一两年了。因为你给的材料不够清楚,我也只能这样给你分析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像欠债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如起诉等,又何必冲动呢?

累犯要加重刑罚,如果对方伤势不是很重,应该判5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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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史雪松 - 经济法 2009-5-4 20:59
难怪是学经济法的 一点刑法常识都没有 加重是在法定刑期内加重 故意伤害轻伤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况且还有自首情节 如果之前只是去要钱 没有提过可以伤害对方 那么既然没动手就不构成犯罪 估计说判5年是想定寻衅滋事罪 可寻衅滋事中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所以结合所给材料只能认定该案构成故意伤害 而其男友应定无罪

 寻衅滋事加累犯要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