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暂收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41:27
事情是这样的,我3月进入保险公司培训,公司要求3月18号入司,但我是3月底才入司的。为了充单,3月26号左右我给自己办理一个世纪行。因为自己还是个学生,4月份考学校考试。4月底来到公司,负责老师要我办理建行卡,要发3月份工资。可是,现在都5月5号工资因为三联单没填少了300块不说,还因为不是在3月18号入司少了500块。这些公司培训时根本没有明确说明。我都不说什么了。可是,到了现在去查卡,还是自己存档10元钱,真生气!!!
通过了保险代理人考试办理合同时,负责老师突然问起我说“暂收据”的问题,说我有一张没交。我回忆想起自己因为是第一次填写,没人教填错了就扔掉了。现在跟我说如果找不到了要登报挂失,费用由我自己出。
我的问题是:
1。保险公司收取100元的培训费用做法合法吗?
2.保险公司未培训到位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
3.可笑的是,我跟负责老师说她没有提醒我要全部交回来,她回答我说:“我又不知道你会扔掉?”谁填错了不会丢掉啊!留着擦屁股吗?这件事改是培训老师负责还是负责老师负责还是我自己负责?
3。3月份的单,5月份佣金都还没入账,我是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交单的月是按负责老师的叮嘱办卡及时交给她的,保险公司是否该给我道歉赔礼?
4。自己给自己办理的暂收据,是否有权利要求不登报。即使不能!!那到底这个登报费用改由谁出!保险公司?培训人员?负责老师?还是自己???????
这么好的天气!被这些鬼事烦透了!!!!
答得好的随便要求加分。懒得客气。不懂想骗分的滚一边去!

1、保险公司收取100元的培训费用是行业惯例,算合法。

2、不要去追究培训是否到位。
首先,培训是否到位的判断标准很模糊,没办法说清楚。
其次,培训是否到位,谁有权判断,也很模糊。
纠缠于培训是否到位,不解决问题。

3、暂收据的问题,应该说双方都有问题,最好能协商个妥协的解决办法。
首先,暂收据丢失登报是保险公司的责任,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出。
其次,你丢失暂收据,按公司规章,应该怎么处理,要对方拿出具体的公司规章来。如果公司规章没有相关条款,你就不应该出钱。

4、佣金入账时间的问题,可以问问身边的公司朋友,也可以看看公司的规章规定。道歉赔礼就没必要了,你可以明确要求公司按规章办事,一视同仁。关键就是你既然入了这一行,你就要熟悉和遵守这一行的游戏规则,不要意气用事。

如果因为以上的事情,和公司没有办法相处,可以要回自己的应有权益再离开。

即使离开去别的保险公司,或者离开保险行业去别的行业,请尽量尽快熟悉了解该行业的游戏规则,让自己更专业,职业才有发展。

和公司闹矛盾,不如意就换公司,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1:合法。原因我就不多说了,公平交易而已。

2:我认为应该是保险公司培训部门的问题。你给我的单据除非明确说明,否则和一般的学习材料有什么区别?如果是复印的单据当然扔了就扔了。我怎么知道这么多单据那些是有意义,哪些是随便扔的。

3:暂收据确实必须如数交回,填错了也必须把作废的暂收据交回。毕竟在很多情况下那就是钱呀!但是作为一个第一次进入保险公司的人而言,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将各种单据交给相关人员的时候说明使用规范。如果那个老师确实没有告诉过你暂收据即使作废了也要交回那就是他的问题了。
至于你的佣金那就是公司内部的问题了。理论上确实不应该等这么久。但是谁也没有向你承诺2个月内能拿到佣金呀?加上公司还有这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4:无论谁给谁,都是保险公司的暂收据,到时候出了问题肯定找保险公司要钱,而不是你。所以也必须登报。而且正常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出。但是你这种人为原因造成的丢失,公司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