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枪示警误伤行人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54:40
如果打伤打死一个人就这样白了了吗?书上说:这种情况不予赔偿,予以补偿。

赔偿和补偿不一个意思吗,都得给钱?

赔偿和补偿不是一个意思,虽然结果都是给钱。赔偿是指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另一方收到伤害,在主观上有故意,在行为上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的本可避免的后果,这个是要赔偿的。但是补偿很多是人道主义上的同情、关怀,就像见义勇为,最后很多是以补偿的作为结果的,补偿的一方在行为上不存在过失或者主观故意,因此不存在法律责任。

鸣枪示警是一种工作需要,只是因为这种工作需要较为特殊,如果伤害到第三方利益,也不应该判断为故意,而是由归家承担补偿的责任,而不是鸣枪的那个警察。

  鸣枪示警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