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无证行医对医疗事故负不负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1:43:59
我县有一乡村残疾人无证行医,在接诊一位烫伤1岁女童时,在明知烫伤程度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明知自己无能力医治,但为单纯追求个人利益,还是盲目接诊治疗两个月,在小孩久治不愈的情况下,后转武汉诊治,经武汉三医确诊,小孩烫伤程度已加重并严重感染,失去治疗最佳时期,导致左手小指残废,并需每两年进行一次植皮到18岁为止,对患儿和家庭造成了莫大伤害和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
这是一起显易而见的医疗事故 ,但导致这起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一个残疾人,但他有足够的经济偿还能力,为追究医疗事故责任保障患儿合法权益,在医患双方交涉中,责任人以自己是残疾人为借口,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如果诉诸法律程序解决患儿的维权问题,责任人应不应负有与正常人同样的责任?法律对残疾人有没有免责条款?患儿如何通过更有效的途径进行维权?

无证行医,典型的非法行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也就是说,刑法只对又聋又哑和盲人规定了法定从宽情节,即使犯罪嫌疑人就是这两类之一,也不必然的免除处罚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并且到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还可以找当地卫生局进行举报,对方虽然是残疾人,但是如此的草菅人命,不负责任,是法律和良心所不能容忍的。

不属于医疗事故,属于非法行医。

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视情节可以在量刑上面可以考虑减轻处罚。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操官司都要吃还不想陪钱。我说啊,不光叫他赔钱还要告他,让他吃官司,残疾怎么了,监狱有残劳大队,专门关押残疾人的,不要怕,他赔定了,只要你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