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11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54:55
我有一个朋友在公司里跟同事喝酒,他跑到一个同事的房间跟她发生性关系,但是他没对那个女的怎么样。他光着下身跑到那个女的房间,只不过勾住她的脖子,捂怎么她的嘴,但是没有摸她身子。也没打她骂她,没拉破她衣服,后来有人看见了他就跑了,他被关了,但被取保侯审出来了,那个她的也写撒诉不告他了,公安以不逮捕被保出来,现在只等法院开庭。 现在我想知道我那个朋友会不会判坐牢。一般判几年。或会不会判缓刑。 希望给我一个正确的答案。谢谢

这不好说,就怕法院给断定是强奸未遂,因为唯一不能私了的就是强奸罪!如果法院认定是性骚扰那就轻多了。根据你的诉说基本可订强奸未遂,因为刑法第二十三条又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同时,刑法第二十三条又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强奸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最多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你说到了,他跑到一个同事的房间跟她发生性关系,且有进一步的行动,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情况,而放弃了强奸行为!

但就性质看,属于强奸未遂,而强奸未遂一般不同于强奸罪,前者多采用不告不理的方式,只要女方不告,你朋友没事的!

女的不告的话
你朋友不会坐牢!

民不告官不究

女的不告就可以了

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