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生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2:14:28
昨天的时候我的朋友叫我们去打我们的仇人,昨天的时候我们去追仇人。结果没追到。。。
我今天去学校的时候我和我朋友一起去的,由于我和朋友两个人走得快一些。我们走在隔壁班的时候。我们的仇人从那个班冲出了6`7个人。把我和我朋友打了一顿。和我们一起玩的人看见了,冲上了10多人。我们的仇人看见了。马上就跑了。我们只捉到一个人,那个人只是被我们用手脚打的。没什么严重的伤口。我的肚子被打了一钢管。我朋友的手部背部和头部都被打了,尤其是头部,太阳穴附近被打开了3厘米长的伤口。过了不久老师就来了。把我们全捉了,一下子警察来了。警察竟然罚我们200元。还要我们跟他出医疗费。

我们现在还是16岁..我觉得很不公平.是他们打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罚款.还要出医疗费.大家帮我说说..

16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应为你所做的一些事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不是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样 随便杀人放火不负责任
打架斗殴是违法治安条列的行为 罚钱也无可厚非
首先你要认识到自己有错误 什么事情都想着打架来解决
第二 我知道我说这些你也听不进去 但是你考虑过打架的后果吗 万一打死人了,或者你被人打死了,怎么办?
最后 医疗费的问题可以好好协商 我觉得少结怨,多一个朋友比少一个敌人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