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求教】---关于小公司经营中的几个财务问题(好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2:39:31
1】 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亏损,但想继续开下去,增资是否OK?
2】 经理个人迄今已给公司垫付很多开销,但未记账,可否将迄今的这些垫付补记并作为增资?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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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提问细节,以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增资是可行的。

但是,用经理个人给公司垫付未记账的开销补记并作为增资,肯定是不行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你说得补记,只能是补记公司债务(股东债权),是不能用于增资的。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国有企业,允许银行将所持企业债权转为股份,参与企业经营的做法,并非是指将股东债权转为股权,我国少数地方曾经有过这种做法,但现已被纠正。

做好的增资办法是增加货币投入或者实物投入,既增加了实收资本,又为企业发展筹集了资金。

从新整理成立至今的帐目,把经理垫付的钱做进帐目里,然后做个债转股去增资,一般没有什么大问题,至于你一直亏损,这个关系不到你是否增资。所以你就大胆的干吧

1、企业亏损,只要现金流不断,可以继续开下去。增资也行,不增资借款也行。

2、如果公司是经理一个人的,增不增资都无所谓。

公司欠经理的钱不能直接转为资本。

可以间接操作一下,即经理个人先从其他地方借一笔现金,作为增资投入公司,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变更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后,公司将收到的增资以归还借款的名义归还给经理个人,经理个人拿到钱后再归还给其他人。

等于是拿一笔钱在公司转一圈,不需要经理个人再投钱,而且还是合法的。

1 内部管理要协调 2 市场要做好 3 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效率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