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公务人员难道就可以合理的不尊重我们平常百姓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25:00
我的身份证前年就开始换第二代了,第一次办理的时候派出所把的相片搞错了,态度恶劣地要我补交钱再办,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事,也不用很多钱,我忍了交吧。哪知道我从去年6月份补办到现在差不多就半年,我的身份证居然就莫名奇妙的失踪了,叫派出所的人帮忙找一下,他们居然冷若冰霜地说有空再帮我找找。这是什么话?当官的就了不起?我们这些平常的老百姓的事就不是事吗?我想问问,像这样的事,作为派出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限定?

你可以到他们的上级部门公安局去投诉他们,但是多半没什么用.
在中国做老百姓就是这样的.

不管做什么 别忘了你生活在中国!

投诉也很管用的,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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