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做了担保人,现在我们要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44:58
一个好友的父亲乡下人。给一个老板打工,干了二年只给了一年的工钱。就在前几天这个老板找到好友的父亲让他帮个忙,借走了好友父亲的身份证,并让好友的父亲做他借款的担保人。因为好友的父亲没什么文化,对担保的概念不清楚,而且还怕老板不给那拖欠的一年工钱,所以好友的父亲就同意了,并在一张连他都不知道写的是什么的纸上签名按了手印。
我好友回家得知这件事后觉的不妥,知道不能随便给人做担保的,况且好友家是很不富裕的家庭,根本不具备给人家担保的能力。
我的好友听说做了担保人,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或是因为其它原因没有还钱,债权人会向担保人索要欠款的。好友的父母清楚了利害关系后也很后悔,着急上火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在这里我想请教下有关这方面法律人士,教教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除了出现《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情形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之外,签订担保合同之后,担保人就应该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义务,履行担保责任。
  《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免费法律援助,要求通过法律途径撤回担保。放心,小事情。但请尽快解决。
至于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追讨,实在不行诉诸法律。

马上联系借款人,说担保人是在不清楚事情真相和内容的情况下按的手印,并且说明自己是文盲,不知道告知的内容,和表明自己家庭没有财产(房产和其他资产),都要说没有,要求借款人涂抹掉担保人,或更换保证人。
不要担心工资的事情,两件事情不要混为一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