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基层干部为完成国家农税提留向信用社贷款垫支的利息现应由谁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51:38
我曾任职村基层干部,曾在职期间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为了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农税提留任务,由于村子穷,村民大部分以外务工为主,要在短时间从村民手中收齐很难,上面又吹的紧,必须限期完成任务,逼于无赖之下只好向有关信用社贷了贷款数万元,后来由于多种原因本人已退职,到现在已过数年,但这笔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却无人问津,贷款人却是我的名字,有关信用社一直吹我还清本利,我很纳闷,这笔款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难道我为了支持上级下达的任务,想办法积极配合,到头来却让我来被这个黑锅,爪子?谁想得通···哪个服气···????????我只想晓得这笔贷款的利息到底应由谁付?·~··~我应该怎么向有关部门索要··~·????
各位相关人士~知法人士请给与高见~·~~谢谢啦`~~`急

1,以你名义贷的款,肯定由你先偿付,不论原因为何;
2,搜集证据,向原工作单位提出偿还债务并支付利息的要求,如协商不成,尽快起诉。特别是,原工作单位同意你,用贷款来完成工作任务的证据。
3,一般说来,在国家机关做事讲究公私分明。不宜用私人资金特别是贷款来完成工作任务。这算是一个教训了。

你这种情况当然得找你还了。1、首先你是借款人,贷款是你去的,肯定钱也是你从信用社拿走的了,假如信用社要起诉,诉讼主体也是你个人,估计这个官私你是输定了;2、你为了完成任务垫支的钱,在村上应该说来有个账吧,你交政府时是帮谁交的,下的谁的账,总有个明细吧,要想收回你的钱,你只有叫那些你帮忙垫支了的村民中收回这笔款项。
这种关系两个关系:1、你与信用社的关系,在信用社借了款;2、你用自己的钱帮一部份村民交了 农税提留。
——吸取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