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 事故营运车扣押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31:55
目前,社会上有这样的一种风气。发生了交通事故不管事情大小,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包括刮蹭的,事情并不严重,人也没有什么伤势。可是处理起来就很麻烦了,责任到了交警那不分,统统都是机动车的,车扣押了{放进停车场}。尤其是营运车辆就更缺理了,对方往往是狮子大张口想要多少要多少。不然的话,最起码在交通队事故处理程序上就要先扣押七个工作日《周六,日及节假日不算》先给你造成很大的营业损失,而对方只是放个电动车在里边。这就是他们钻了国家法律的空子,往往营运车辆与对方的损失不是对等的,很多人认头吃亏,向对方妥协。这根本就是不公平!我想问问有没有关于营运车辆扣押期限的规定?谢谢!

天津李律师:根据交通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需要鉴定的话最多扣三十天。廊房的作法确实欠妥,应该交纳一定押金后放车。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号码是我的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