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40:54
大家帮帮忙……我爸被邻居打伤了,病例上写到头部被他人用砖块打伤,有1.2公分的伤口,还有其他的一些内容。我爸当时有两颗牙也摇晃了,但是病历上没写,请问这样对方是不是构成轻微伤害,而且对方是到我家院子里把我爸打伤的,现在我爸看病的钱还都是自己出的,而且派出所的民警和那家有点关系,派出所一直也不给处理,还把我爸的病例压在派出所那边了。派出所的民警对我们家人的态度十分恶劣,当时打的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报的警,但是他们不出警,却叫我爸自己到派出所去录口供,我爸当时头上还有伤,只能匆匆包了一下头就去了派出所,但是对方已经到派出所去过了,当我爸到派出所时,作为受害者派出所的人却态度十分恶劣,而且对我爸摔笔!那一家人的儿子而且是个军人,我爸已经受伤了,他从外面又带了一个人,据他说是他战友,两人还拉着我爸要打,而且还一直骂骂咧咧的!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给他们部队反映,但是他的部队只有他自己和当时的民警知道,请问还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反映他这种情况?谢谢好心人
如果申请做法医鉴定的话,派出所人说要等我爸出院才可以做,正常的程序是不是这样呀?现在我爸已经出院了,是否可以申请做法医鉴定?谢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是的,鉴定是要等你父亲出了院伤势稳定后才会做的。

1、对方是否构成轻微伤害,关键在于你父亲去法医鉴定书上是否为“轻微伤”,但不管如何,你父亲被对方打伤,对方是要承担民事赔偿的;

2、你可以去对方儿子部队反应恶意压榨你们,部队会严厉处罚的,不过最好是要有人证;

3、带上你父亲的病历单去法院起诉你的邻居人身伤害要求民事赔偿。

是否构成轻伤不是看缝了多少针,要看伤口长度。咱们国家制定的轻伤标准算是比较高的,所以常人判断会与法医学上的认定有差别。颅骨骨折也有多种,标准中的颅骨单纯性骨折是个很专业的词,你可以咨询下医生。如果你认为鉴定有错误,可以要求从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可以构成轻伤,建议尽快去医院做个鉴定,并且提起诉讼,我国法律对人体受伤的损害陪偿诉讼时效是1年,也就是你一年内一定要去告他,否则在这件事上就失去胜诉权了。
至于这样的恶霸,要结合你们当地的情况和你们家的情况才能具体处理了。。

http://baike.baidu.com/view/1361954.htm
百度百科里面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