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5:31:26
我现在有一套两室半的私产房。
我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一个孙子。
问题
1:如果我不在人世了,房子第一合法继承人是不是我的儿子?
2:我的女儿有权平分我的房子吗?
3:如果我儿子要卖这个房子,(他以继承了房子的遗产,房票改成了他的名字)是否需要我的女儿签字? 他才能卖?
如果我现在写好遗嘱,表明我死后赠送给我的孙子,那么我的儿女还有权继承或者平分该房屋吗?

1 不是 于女儿们平分
2 有 你的子女都有权分享该房屋
3 如果是他的名字 他有处理变卖权 如果不是他的名字 他无权
4 如果你写好遗嘱 那么你百年之后 房子所有权将归属你赠送人名下 别人无权分享。

你的三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现答复你:
如果你去世,你的遗产,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你的儿子和女儿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是平分,尽义务多的人可适当多分。
如果你想全给你儿子,要么生前直接赠与,要么写好遗嘱。

你儿子如果能全部继承这个房子,在房产证已变更到他名下的情况下,如何处置无需征得你女儿的同意。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要是写了遗嘱只把你的财产赠送给你的孙子,那么你的儿女就没有权力继承你的遗产了。

1、你不在世了没有立遗嘱的话,你的房子第一合法继承人是你的儿子和两个女儿;

2、你的女儿当然有权分你的房产,继承法上儿女是平等的;

3、你儿子要卖房是必须要你两个女儿签字才可以,否则她们随时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

1,如果你去世了,你的配偶是第一合法继承人,其次是子女。儿子女儿一律平等。
2,你女儿有权分得遗产。
3,如果该房屋已经经过继承,房屋产权证上署名为你儿子的姓名,则不需要你女儿的同意即可将房屋出售。

回答补充问题:
您立遗嘱说把房子赠送给孙子,只有对你有权处置的房屋有效,如果你有配偶,且在世,则她必须和你对半分,即使你立好遗嘱,也只对房屋的一半有处置的权利,如果你没有配偶,则你立遗嘱给孙子,除了你孙子,其他任何人都没有继承的权利。

如果您有遗嘱,并且已经得到公正,在您去世后,遗产将按照您的遗嘱进行。
如果您没有遗嘱,并且房产是属于您本人的,您的配偶、儿子、女儿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一方都没有擅自变卖的权利,想要变卖此房必须都得经过其他人的签字同意才可;
如果您在生前已经将房产变更给您的儿子了,那么这房子就是您儿子的了;
如果您现在写好遗嘱,表明您死后赠送给您的孙子,您的女儿就没有了房屋的继承权,不能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