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被除名的职工有没有文件规定可以回原单位单位工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52:13
原单位;贵州省黔西县大关供销社.当时我被分配到区街上去独立经营一个
烟酒杂货店,当时又在搞对象(对象是在另外一个乡区工作)为了找时间去跟他
发展关系,又不想影响正常的营业所以就叫家里人帮我看店每天开门做生意,
这样一来二往我不在店里的时间累计有15天,遇到领导的时候他也没有批评我
只是随口说;"有时候没看到你在店里,而是看到你妈在里头我想问一下是你上
班还是你妈在上班?'我说我有事就让我妈代一下不行吗,领导没说话走了.可是
没过几天单位开会领导就在会上宣布说;XXX因为违反了职工奖惩条例XX条XX款
连续累计15天不上班就作出名处理,83年我们受年代的影响,歪戴帽,斜穿衣,
领导对我们很是看不顺眼,更不要说有什麼关系了,除了工作需要外基本没语言
自己盘算着就认命了,二十多年过去了..想到当初的同事住有所居,病有所养,
所有福利一应居全,而我却背井离乡...真是有太多的感慨啊,可恨当时的无知
为我带来了今天颠沛流离的效果,现在很想回去,请类似的朋友或知道的朋友
指导一下, 感谢!

现在要回去上班是不可能的事,在哪都一样.
人生有太多的遗憾,一切从头再来。
从头创业,脚踏实地。照样有前途。

这样你都敢想? 这绝对不可能了,人一生是短暂的不要总是停留在过去,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关键看你敢不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