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属于交通肇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5:53:46
今天上午我骑着摩托车去上班,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大约5.60岁)同方向突然转弯,我刹车不急从他的左边擦了过去(车速45公里左右),他自行车和我的摩托车发生刮蹭,他摔倒,然后我头没回就走掉了,我也不知道他有没受伤,请问这样算是交通肇事吗?
一条直路,左右没有岔路,我和他同方向,他可能想过对面那边,也不看后面就突然转弯,我一下反应不过来。他就擦到我的摩托车上摔倒了。 我主要不知道他有没有受伤,现在有点怕找我麻烦!

你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机动车的责任大,因为机动车驾驶员东交通法规,根据你所说的,你没有和前方自行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发生刮擦,按交通肇事你属于肇事逃逸,对方没有受伤到没什么事,如果给对方造成伤害,你要负法律责任。三思

跑了没罪,逮到也不算罪过应该~~~除非他受伤了
我觉得是不是你先去交通队一趟,如果有人告你,你算投案自首,如果没有警察也不会找你麻烦的。

请详细说出道路情况,要不然很难说谁的责任,但是既然LZ撞到他了,就应该下车看看情况,毕竟人家也5-60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