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诽谤罪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51:29
我一位亲戚,由于和某些人产生了误会,对方就在公共场合张贴一些带有侮辱字眼的文字,我想问你下,这是属于什么性质,能够告他诽谤么。另外那些在文字在我们手里,这可以算是证据么。我们能够告他诽谤么。
希望懂法律的人士能帮助下小妹,谢谢。

直接拿着你手上的那些文字。去派出所。
可以在公共场所用手机,相机。拍下来。。
更好的是能抓到他粘贴的时候的照片。
拿到派出所。自然有人帮你解决。分析。
比我们说的要专业。。而且他们一旦清楚情况会马上派人找那个人搞清楚。。
如果你在大城市就好办。如果在乡下。就别找那么多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首先要看看这些文字是不是说的事实

如果不是事实的话,而是捏造了事实,同时损害了你亲戚的人格和名誉,可以告他诽谤

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一种罪名

你手中的文字是直接证据,物证,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告他侮辱罪,但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也可以告他侵害你亲戚的名誉权,可以要求对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可以要去精神损害赔偿金

诽谤罪情节严重才构成,一点小事,就要定罪;和气一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