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税收筹划》大作业,请帮忙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44:08
一、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20%的税率。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应该适用10%的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其决策的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二、利宁厨具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钢材时,若从北方钢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处购入,则每吨的价格为50000元(含税)。若从得平钢铁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则可取得由所得税所代开的征收率为4%的专用发票,含税价格为44000元。试作出该企业是否应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的决策(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三、2004年1月4日,普利安达税务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李刚接受江淮卷烟厂委托,对其200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李刚对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检查。发现:
1、2003年1月1日企业库存外购烟丝的进价成本为48600000元,先后从黄河烟叶加工厂购入烟丝10批,价款为200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3400000元;从东源实业供销公司购进烟丝8批,价款为300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5100000元。2003年12月31日企业账面库存外购烟丝的进价成本为49200000元。
2003年度销售卷烟取得销售收入17800万元,销售数量7120标准箱。公司2003年度申报并实际缴纳消费税66348000元(适用税率45%)。请问:江淮卷烟厂和税务处理方法存在什么问题?
2、检查中还发现:江淮卷烟厂还有从其他烟丝加工厂购进的少量烟丝,支付价税合计100000元(普通发票),江淮卷烟厂的财务人员将这些发票混入管理费用中列支了。李刚告诉该厂的财务负责人,这些发票中所含的消费税同样也可以抵扣,财务人员不解地问,普通发票也

很好的案例!
一,酒厂AB,A收购B,初步的筹划依据:1,在于两个单位之间的消费税税负差,且是A高于B,可以降低A的税负;2,债务重组,对A而言不需要动用很多的资金就可以收购B,其中形成的费用还可以税前列支,冲减当年利润!
二,一般纳税人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留抵的,如果用普通发票是不能留抵的,还只能全额进成本,增加销售额。
三,第一个叙述部分就没看明白,要找什么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呢?
第二个倒是好说,这是与消费税的价外税性质相关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用不含税金额*税率计算消费税,而取得普通发票时是含税价计算消费税的。

灰常好的题目,不会是詹老师出的吧。
可惜要断网了,否则还可以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