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0】开发商串通物业、居委会等将规划为“文化活动站”的小楼侵吞为自用办公楼,业主该咋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50:08

“文化活动站”不是小区必须的,但自用办公房的面积在国家法规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包括多少平方米的规定都有。如果小区建设时没留出办公用地,则应该可以用过合法手续将活动站变为办公地。

但如果是“串通”和“侵吞”,则另当别论了,业主委员会可以将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或者退一步,请求政府调解。

注意:我不是律师,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你有相关证据吗? 如果你有就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调查,我建议你还是先跟业主联系取得大家的一致意见再找法律部门寻求帮助吧,不过对于这样的事情你要做好思想准备,因为你是弱势而且信息肯定不对称,可能这个过程会很艰难!祝你好运。

需要您同住房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将规划的文化设施转为商业设施的证据,才有可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