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家用电器因为电工违章作业,导致高压混电都烧坏了,他们就来人给维修了,请问这样做和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0:51:57
电脑显示器也烧坏了,我的电脑是新的,5样电器啊,我们这里有40,50家烧坏的,就给维修了,没有理赔吗?

如果维修给电器造成了贬值,可以要求赔偿!

这种情况他必须的赔偿的。不知道是不是供电部门的电工干的?如果是他们干的就更应该赔偿的。现在的供电公司也叫 国家电网公司了,他们都是投了保险的。也就是说因为供电造成的损失是保险公司赔偿的。

你要他赔你10W8W的就可以了。

是有给你修理好的。如果真修不好,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给于赔偿。如果有异意可以到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或是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通常规定,可以维修的电器,修好就不能赔偿了;修不好可以根据家用电器的使用年限(要出具购买时的发票)进行相应的赔偿。

你可以看看电力法,上面有专门的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