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间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01:45
父母生育我们姊妹五个,所以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我们是从老家来到新疆的,妹妹在考大学时,因户口问题,所以必须把户口从老家签来。签来的户口也有我的,共4人,大概花了5000元吧,有3000元是我拿的,那时我还没结婚,钱是我老公借的,那时也就和老公刚刚谈。 妹妹上学时的部分生活和部分学费,每次问我要,我都会想尽办法给她寄去。 那时我的工资也就是600元。 经常是控东幸墙被西墙。 就这样,她的三年大学的时间我度过。 具体给了她多少钱,我没记过,更没记录。
现在就剩最少的弟弟在上学了,学费说好的我们三个有工作的来每月轮流供上,可到我这个妹这,她给钱少,并且也不太好要。 更主要的是给父母的也少,。。。。。。。。。。。。。。。。 我下面是个弟弟,已经结婚,气管炎,所以,。。。。。。。。。 唉。总之,我现在很伤心。

对自己的父母都尽不到多少孝心的话,。那么对别的人呢。 更何况她自己也已为人母了。

我现在想问的是在她上学期间我供的钱能否要来一部分,因为还有我的小弟在上学,我已成家,孩子4岁,经济条件也不怎么好。 想把钱要回来供我小弟上学。

这种事本来就说不清楚的,相信当初你拿钱给她上学的时候也没想过要她还,只是现在她做得过分再加上你确实不宽裕才想出的办法。可是象你说的她多半不会主动拿钱出来的了,你要是顾及情分就认了,实在气不过就放开了问她要,兄弟姐妹本来就该互相帮助的。可是你也不要抱很大希望了。

你要比较难了 要了就会破坏了 你们的感情了 弄不好会形同陌路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要不回来了。这样的钱,她明摆着不出的。

你给你妹妹到底多少?什么?记不得了,那就不要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