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税属地管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06:09
我单位有多个分支机构,虽然都在同一个城市,但分别在不同的区。我们将土地税缴给了本部所在区的税务局。最近一个分支机构所在区的税务局要求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这个分支机构的土地税交给他们,但本部所在的税务局不同意。请问高手我该怎么办?最好有有力的证据。
我单位本部加分支机构分别隶属于三个区,难道我要分别向三个区的税务局交土地税吗

呵呵,可以理解。最好能协商解决。否则,有如下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这属于他们内部抢资源,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