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后,距退休不足五年的工人怎么安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24:50
我是河北省邯郸市的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今年56岁了,离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五年,工龄已经39年了,今年3月我所在企业依法破产了,我是否可以享受“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实行离岗退养”这项权利,有没有文件可循,具体应该怎么办理,办理后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请明白的人给个详细的答案,在此感谢了~~~
单位只给了两条路,一是一次性安置费,一是经济补偿金,我想问的是有没有第三条路,就是提前退养,厂子说没有,有什么依据吗?我在网上找的文件里是有的呀

单位应该对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人有所安排。
你单位不只有你一人是这种情况吧,看看其他的人怎样?安排的:
1、如果有离岗退养一说,可以参办;
2、一次性买断,给工龄补助,合适就买断,不合适就不买断,执行1
3、单位帮助转调其他单位继续工作,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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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有什么两样?我觉得是一回事。

根据你所说的“从网上看到有”,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单位与单位之间有着大不同,那你们看看市发改局对你单位的批文是怎样批的。

提前退养?我没听说过
你在网上找的文件是不是国家关于政策性破产的文件,如果你的这个企业属于国家政策性破产的话,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这个你可以查一下中办发【2000】11号文和【2000】33号文。如果不是政策性破产,而是依法自然破产,那就不行了
关于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人说的,如果你在你单位的用工性质是固定工,则可以选择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的一种作为企业破产后给你的补偿。如果你是合同制工人,则只能选择经济补偿金了。

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不一样,经济补偿金是按工龄满1年给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办法,而一次性安置费则是按上年度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给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