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人不想离婚,好心人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47:14
我和他处了半年后结婚的。他是个摄影师,现在自己开了个小照相馆,我是一个公司的行政人员,当个小领导。因为一次他以前带过他摄影的师傅开业,他领我去了,我看了他们这个行业人的状态,很是不喜欢,他们打打闹闹,女的不够稳重,总之不够严肃。但是他这个人还可以。但我们决定要孩子时感情还挺好的,就在我怀孕才一个多月后,他在半个月内先是打了他明知道已经怀孕的我,并10多天后丈夫让我把孩子打掉并开具已经把孩子打掉的证明再和我离婚,说是不能接受若干年后有个孩子的事实。我觉得他太绝情就把孩子打了,但我现在不想离婚。
婚后我们的感情还可以,吵架也都是因为店里的事。我们是08年6月结的婚,今年我怀孕后由于上班通勤来回要4个小时间,我就停薪留职在家。在我在家 短短的半个时间里,他明知我怀孕的情况下还打了我一次,之后又一次吵架要我把孩子打掉,还要和我离婚。打我是因为店里最近来了个漂亮的店员22岁,平时就不稳当,和有女朋友的男孩子粘来粘去,还带到店里,这我都知道,我丈夫也知道。从这个女孩子来店我让他陪我去妇检等其它一切要求他都以店里走不开或我没收入了,他得守店为由拒绝我,以前他很喜欢和我一起外出。那天我们上午刚吵完架,他撵我回家(店和家在一个小区内),我就生气的走了,下午四点多我到店推开门看见他在电脑傍玩游戏,那个女孩子坐在她的傍边非常近的位置和他有说有笑,见我进店那个女孩子当时吓的就站了起来,我本来就很生气当时就更生气了,我就坐那哭了,把手里的一本书撕了,他见我那样把店员撵走了,说我怀疑他搞破鞋,(从我进店到他打完我,我一个字都没说,只是控制不住情绪哭了)关上卷帘门就把我打了,踢我,还揪我头发踢我。后来我给我姐打电话我姐听了觉得我怀孕了他还打我非常生气和我姐夫第二天就从老家赶了过来,对她进行说服教育,我当时提了两个条件,一是他向我道歉,二是我说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因为那个店员被打的让他开除店员。当时第二个条件他没当时答应说过一个星期或半个月后再开除,结果一个星期后我让他开店员时他说他不开了,因为招个店员不容易,当时我因为不想和他再打架就同意了。后来他不愿让我上店去,我也很少去了,我们因为一点小事前一天闹的不太高兴,第二天,我又打电话说他找他发泄,这回他可不让了,到是没打我,但坚决要和我离婚,说和我过一天他少活十年。我赌气不和他离,去民政局他还忘带身份证了当天他就没离上。我就回娘家了,家里人听

凭你对他的了解你要好好的想想,到底是因为什么才发生的这一切,是他人品问题还是一时的气话,还是什么原因,听上去不应该只是因为你们中间有一次出手打架这么简单,应该还有其他问题在里面,很多时候我觉得你太过冲动,而对方也不够理智,孩子怎么可以说要就要,说不要就不要,太。。。暂时分居一段时间,自己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去想,不要受太多外界的影响,而对于你的丈夫,我觉得还是要观察观察,是你的就是你的,总是猜测这日子也不好过不是吗?毕竟路还很长,想好了再说~好男人多的事,但是你选择了一定有你的理由,好好谈谈

我也是个男人,我也没少谈朋友,我比较了解现在的男人,我认为还是分开,因为你在他心里已经不是以前的你。在他心里无法改变的。也许他心里有高的许求,你是无法改变,你在努力也无劳。那种男人只可杀不可忍,我劝你不要把感情看得太重,越重伤得越深,想开一点,过去就让他过去,强扭的瓜不甜,从新再来。相信自己,勇敢面对,一切随缘。

打掉孩子,离婚~

随缘

说真的这样的人是不会对婚姻负责任的,如果你勉强和他生活在一起,那你只会更痛苦,所以想清楚,打了你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不要在执迷了。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种法律是互相分工、互相配合的。仅就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而言,就有宪法、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的区别,它们各有其效力层次和调整范围。有些法律之间的相邻关系是很密切、很复杂的。完善婚姻家庭法制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思路和立法模式,决策者应当权衡利弊,作出切实可行的最佳选择。据我所知,对于如何完善婚姻家庭法制的问题,许多同志的思路是不同的。概括起来,可供选择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立法模式:第一,大法典模式。即制定《民法典》,以亲属法为《民法典》之一编。按此模式,制定《婚姻家庭法》的任务被制定《民法典》的任务吸收,现行《婚姻法》和《收养法》等有关法律的内容均可列入民法亲属编;在此基础上再作修改和补充,使之进一步完善。鉴于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需要有一个过程,民法典很难在近期内列入立法议程。从目前来看,在婚姻家庭立法上采取大法典的模式,可能性是不大的。当然也可以有另一种思路。一方面,将制定《民法典》列入长期规划;另一方面,先行制定《民法典》的亲属编,在其他各编以前通过、颁行。事在人为,这也不失为一种可供参考的方案。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