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请各位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34:09
我是03年9月参加工作,在新疆一个中学。到06年中旬,离职到南方,现在工作,先问下大家 我的公积金如何才能提取出来 ,需要啥手续?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不能提,先转到现在工作的公司,然后需要购房合同及房产证才能提
不过我估计原来学校给你交的应该不多吧,

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困难,你没有符合提取的条件,你可以把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南方这样会好点,南方政策各方面都比内地优惠,除非你在南方购房可以提取你在内地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