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中定义的直系亲属是什么概念?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39:29
第十五条 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需要用血时,凭无偿献血证书和身份证明享有下列优惠:

(一)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
(二)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三)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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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我献血几千CC了,我爷爷现在要用血,我献血证有用没?
血液中心解释的是只有父母、子女、配偶,直接把爷爷和孙子女不当直系亲属?

如果真是这样,那咱再也不去献血了,大家也不用去献血了,自己亲人都没法用,献给别人用个啥劲啊。

感谢!
那意思就是说 爷爷可以得到我献血的优惠了?
那血站的人解释却不行。
直系亲属是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的呀。
直系血亲里面就有爷爷孙子,直系姻亲包括配偶的啊。
这到底怎么规定的?

这个十五条,是四川省的条例。献血这条例各地都不一样。郁闷得很。

法律上规定直系亲属只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

这条哪查到的啊。?

直系亲属: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1、是你看错还是我看错了?好像这应是《献血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而不是第十五条吧?

  2、“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1)《献血法》没有明确解释:如果献血法有明确解释的,应按《献血法》的规定。
  (2)如果需要解释,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是由防卫部门作出规定。
  (3)在没有以上解释或规定时:我认为应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近亲属的解释。
  (4)《民法通则》中关于近亲属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5)如果是刑事诉讼中,近亲属只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我献血证有用没? 血液中心解释的是只有父母、子女、配偶,直接把爷爷和孙子女不当直系亲属? ”:
  (1)应该是没用,俺记得好像是有一个内部规定确定临床用血中近亲属的范围,但具体的记不清了:你可以向血液中心的人索要依据。
  (2)如果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就只能依照规定确定不同情况下“直系亲属”的范围,不能把世俗的看法或是一般情况下对直系亲属的认识拿来说理:因为不同的情况下法律和政策可能对近亲属范围作出不同的规定,最明显的就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时,近亲属有严格的限制。

  4、“如果真是这样,那咱再也不去献血了,大家也不用去献血了,自己亲人都没法用,献给别人用个啥劲啊。”:
  (1)这话应是气话:献血还是应该鼓励的,你爷爷这次虽然不能享受优惠,但以后你父母、你自己、你妻子儿女还可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