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犯法应找哪部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0:06:22
我叔被刑事拘留了 !!但是他没有犯法!他自认为公安局触犯了他的人身权利!请问像这种事应找哪个部门来解决呢??

这个应当是检察院的事情

检察院是负责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处理机关。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范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政法委,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超过期限后你可以找检察院,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会放人的。

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