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抢劫故意杀人判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2:26:30
犯罪嫌疑人吴某和邹某事先在市区买了两把匕首,在市区下街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当时开车的正是受害人刘某。吴某告诉司机他们要去柯城石梁镇。当刘某将车开到石梁镇李家村路口时,吴某找了个借口下车。当吴某下车后,车上的邹某拿出匕首将刘某控制住。刘某被吴某、邹某抢去200多元现金。刘某想逃走,吴某和邹某对他连捅了10多刀,致使刘某当场丧命。吴某、邹某行凶后,开着刘某的出租车逃离了现场。

根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死刑吧
这种人应该直接处死
属于情节严重,根据刑法最少也是无期

判 零 年

(注解 :零代表无穷大)

持刀抢劫,加上故意伤人至死,并逃逸,应该是死刑,不排除死缓无期的可能(要看门路)

杀人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