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面的这个问题我能不能以欺诈行为向公安机关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3:52:19
本人在2008年9月18号在我们学院向有关的负责老师交了考驾照的费用1700人民币(有发票为证)然后学院会把钱转交给驾照学校,而今年学院和驾照学校出了点摩擦,驾校被从学院里面赶出去了。我于今年09年4月27日通过了驾照的电脑试(也就机试),现在去找到驾校想学习上车,而驾校说他们不能教我学车,学院还欠了他们20多个学生费用(原先报考的学生数量很多,但学院都交清了,他们也都通过了考试并且拿到了驾照)他们说还有部分学生的1700人民币他们不但一分都没收到,还帮我们交了考机试的费用,所以他们不能没拿到钱就帮我们培训学习上车。而我打电话联系当时负责的老师问情况时,那老师却支支吾吾地说他已经交清了,然后我们就开始很难联系到他本人,先是不接电话,然后在学院也很难找到他,现在他连手机都停了,我们剩下的这些不能学习上车的学生非常的焦急,没有一天不在想着这件事,因为还有1个月零10天左右我们就大学毕业了,驾照学校不让我们学车,老师整天玩失踪,到底是退钱还是帮我们交清费用让我们继续学车都没人给我们跟我们说清楚,我们现在时钱也没得退,车也没得学。请问各位懂得法律的朋友们,我们能以欺诈罪名向公安机关投诉吗,投诉的对象到底是谁?如果投诉会对我们不利么,我们不打算搞仲裁之类的,因为我们不能等很久(如果仲裁要仲半年那我们都会疯掉的)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都在线等待各位的回答,拜托了........
我们只知道他负责收钱,真正拿钱的是我们院长,正是因为院长和驾校起了摩擦原因,院长把驾校赶出去,我们无语了……如果我们想退钱,收我们钱的那个老师说只能退600块,我们都无语了, 到底应该退回给我们多少啊,有什么根据??

我来为你解答,
步骤如下:(供参考)

1.你向有关的负责老师交了考驾照的费用1700人民币(有发票为证),你要以发票上的单位做投诉的对象。
2.与收钱的老师或校长无关。你也没必要关注。
3.如果发票上的单位是学院,则你要将学院做被投诉方,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或打12315电话,因为你这类情况属于消费或服务,属于《消法》的范畴。
4.如果发票上的单位是驾照学校,则你要将驾照学校做被投诉方,驾校拒绝培训无理,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或打12315电话。
5.我们不能以欺诈罪名向公安机关投诉,理由是条件不符合构成犯罪。
6.投诉不会对你们不利,你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退钱应该全额退款,你们非但不必退缩,而且可以提出合理的补偿。
8.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经营者违反规定,应该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祝你们早日成功解决问题。

这不属于欺诈犯罪,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你可以起诉解决,找警察没有价值。

这个学校是有关系的,你应该向学校的领导反映情况。你钱是交到学校的嘛。

应该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难以立案侦查。如果不想诉讼,最好大家联名向院领导反映问题,相信在院方介入下妥善能够解决。

谁收钱就找谁,实在没办法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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