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社保办理的事情,请高手帮帮我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1:47:29
我公司一名员工大上个月离职,已办理减员,现在他找到新工作,是否本公司得将他的状态修改为转出?

就是在电脑那个数据采集软件上做,社保跟我说要做转出得再做一次减员,因为减员的选项里才有转出,但是查询的话,本公司已经没有这名员工的信息了,我是不是得先做增员才能做减员呢? 如果做了增员, 是不是公司得补交这个月的保费呢? 谢谢大家了,我刚接这个社保,也搞不懂这个信息平台软件

“但是查询的话,本公司已经没有这名员工的信息了”指的是在数据采集软件内,还是社保中心的库中。如果是在数据采集软件内做了减员没到社保中心作减员,是没有用的;或者当时是做得停交,也还得社保中心作减员。
你在数据采集软件内做个增员,再作减员,将减员转出信息提交到社保中心,公司不会补交这个月的保费。
切记!!!只能将减员信息提交。

你的理解可能有点问题啊,如果你当初已经在社保中心做了减员,那就证明他的社保关系已经转出,他应该就跟你公司没有关系了.

还有,在数据采集软件上做增减只限于医疗保险,其他的四险都需要到社保中心填表办理的.所以,按我的理解,你应该是在社保中心做了三险的减员,而在数据采集系统里没有做医疗的减员.

所以你说的我没看太明白,你可以给我留言,我来帮你解答.

你当初做减员时是不是没有标明减员的原因是转出,所以才会有现在的情况.

你千万不能做增员,做增员要缴纳当月费用的.

应该在该员工新参加工作的单位做增员,增员原因为转入,这样就可以了.

不会吧,减员就把社保关系给他呀。跟你没关系了。

直接做减员就行了,没有那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