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印染厂上班7年了,现任机长,每天12小时,工作累也脏,没休息日,现在想辞工怎么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2:23:56
我想自己开店做生意,《不要把公司说的太苛刻》
你们说的等于白说,就以我上面说的内容,写一篇完整辞职申请,不能太短,也不能太长了

辞职信上可以写,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没有休息日,与平时日常生活不和节奏等因素吧,但主要是你不想在那里干了,辞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公司可以炒你,你也可以炒公司吧。。。不过,我想我应该提醒你,根据《新劳动法》:
  一、 如果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应该索取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千万不要写辞工申请啊!否则你应有的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就没有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自己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不能享受经济补偿的。你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从你的叙述中,你完全可以递交由于单位的过错而导致你可以合法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报告。这样就为你的合法权益保留了一个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