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能不能算是侵犯他人隐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55:00
我现在在一家单位上班,由于单位的电脑可以上网所以我上班会挂着QQ
有的时候聊天窗口并没有关就最小化在下面,我最近发现老板会点开聊天窗口看,而且就算有的时候有人上QQ找我头像在角落里闪老板也会点开来看
PS一句单位的这个电脑在办公室里,我跟老板共用一个办公室
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侵犯隐私
如果算是我该怎样处理这个事
我用的是09版QQ

如果你要上。最好是像楼上说的给隐藏了。。。
这虽然算侵犯隐私。但是上班时间上QQ就我了解我别的朋友也都是偷着上的。毕竟那是上班时间。。。
好比说上班时间偷懒老板管你有错么。就算你没什么事。毕竟你拿他的工资呢。。。
既然在一个办公室。如果你不准备跟老板闹僵。就把事在台面下办了就没事了。。。
自己选热键提取不就可以了么。任务栏隐藏图标很容易的。。。

个人隐私
是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个人独特的生理特点、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在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等)
2隐私权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3网络隐私权
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主要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毁损的意见等。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不算吧。。公用的东西。谁都有资格看咯。。况且你用的是老板的东西。。你在他私人物品上弄东西。他说是你侵犯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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