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我们怎麽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48:31
姐姐姐夫于2000年结婚姐夫在我家招赘,次年有一儿子。2007年农历11月又生育一女儿。2008年正月初四离家回娘家,我们找数次没见到人影。现在男方到法院起诉申请离婚。要求抚养长子,分得财产。想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我们想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能否被支持。男方条件:家住城边农村户口,没地。在外打工工资千元左右,父母都过七十,还有一哥哥的遗孤需抚养。我这边是农村有十五亩地,一个小养鸡场,牲口。经济来源还好。父母都五十几岁生活能自立。

要取得抚养权,必须证明男方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其行为品质等不利于孩子成长;
你姐姐可以从这两方面举证。但从你所叙述的情况来看,男方似乎也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因此,你姐姐要要争取到大儿子的抚养权有一定困难,小儿子因为年纪小,实践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的。

十岁以内一般都会判给妈妈,如果你能提供与爸爸一样的抚养条件的话
依照你说的,比照一下离婚的原因,如果父亲有过错,再加上它的环境没你们好,你们肯定能拿到抚养权,关键是你要让孩子的妈妈出来说话
主要在抚养环境、经济能力和离婚原因上作文章

2007年的那个孩子肯定是判给女方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内指2周岁以内.第一个儿子可以从你们家庭环境对其学习教育有优势且和你芳感情较好申请.应该会赢
祝你成功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