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伙人之一死亡的,问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04:54
两人合伙开厂,其中一人工亡,留下许多债务问题,问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谢谢

活着的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这个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话),其死了的合伙人的入伙资产不购清偿留下的债务的话活着的人必须代偿,但代偿后可以先其死亡者的家人追偿。

没法了,活着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了(如果这个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话)。当然,死了人的投入的资产要还债用了。
债权如果大于债务的话由他的继承人拥有。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无论合伙企业关闭与否。因此活着的合伙人最好是继续经营,以企业经营所得来偿还债务。
面对许多债务,合伙人应当分清哪些是已经到期债务,哪些尚未到期,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以免被集中逼债。
一名合伙人已经死亡,他的继承人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合伙企业要尽快将合伙人变更为一人,以后的收益所得也归一名合伙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