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是在哪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36:36
事情是这样的5月1日那天我开着燃油助力车带着我女朋友从一个十字路口向右转弯,刚转弯不到二十米有辆三轮摩托车拉着两个人开着开着突然向左转弯,转弯灯他没有打~一点要转弯的动作都没有,我一时来不急就和他相撞了,我女朋友的右脚被他车子刮伤~伤势还很严重右脚的小腿肌肉断了,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我想请教一下个位懂法律的朋友向我这样的事故责任该是哪方?
现在我得到一点小到消息说交警对的说是我的车刮到他的我实在是不明白,所以到网上来请教一下懂法律知识的朋友。
问题补充:我是刚刚从十字路口向右转弯,我是转弯后直走,他是在我前面和我同一个反向行驶的在里红绿灯不到二十米的时候他就突然向左转弯,我是在正常的行驶直走,他是在向前行驶中不打转向灯也没有任何要左转弯的动作突然左转弯的。

1、按照交通部的规定,发动机排量在50CC以上的燃油助力车,不许上路行驶;
发动机排量在50CC以下的,由各地具体制定管理措施,如果允许上路,按非机动车管理。
楼主的车多大排量?

2、如果楼主的车排量50CC以上,在有些地方允许上路行驶,但按照轻便摩托车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3款规定:“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如果楼主的车排量在50CC以下,就属于非机动车,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绝大多数地方禁止非机动车载人。

楼主说“我女朋友的右脚被他车子刮伤”,说明楼主在摩托车的左侧行驶?非机动车怎么会跑到机动车的左侧行驶呀?楼主应该在摩托车的右侧行驶呀!

个人以为:楼主骑车违章带人,没按规定路线行驶,在十字路口不减速、不注意观察,采取措施不力,没有避让机动车、……。

总之,楼主和摩托车司机都存在过错,估计应该是责任各半。

你好,责任是他的我记的交通法里好像有条规定十字路口30米内事不准掉头和转弯的你找这条理由找他交警队和他评理去,何况他又不打转向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