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实中,弱者为何常常在法律面前显得那么无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24:12
请问:现实中,弱者(个人,对方常常是企业或集体或强者时)为何常常在法律面前显得那么无助,是法律无助,还是法官凌落暴寡?
法官的主观意识可以取代法律条文规定吗?法律明文规定的,判决前当事人尚不知时,法官也可以视而不见,违背法律意识断案吗?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对我的关心和问题的回答。在我们这,法官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在民事诉讼中,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官竟然可以在庭审中,反问你“质证不质证?不质证视同你放弃。”;对那些没有人签收的挂号信,法官竟然可以“按常理,在被送达人为外出情况下,三天内应该收到。”认定你已经收到;判决书下达后都尚未获得建设部门批文的违章建筑物出租发生讼争,法官竟然认定“该合同并无大碍。”;一方当事人对合同中的房屋租赁物转租行为,提供了房东一开始就默认的大量证据,且转租行为是另一方当事人所为,对此行为房东并未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不同意转租,可法官却要认定该转租合同无效;......一系列这种离奇案子在我们这屡见不鲜。这是何因?

现实中,要看在什么地方判案了。
比如在北京,如果一个人在商场滑倒摔伤了,法官通常会同情伤者,让商场赔钱。我本人经历过这样的案子。

我国的审判机关不是独立的。他往往会受到一些行政机关的干预。这样就造成一些不公正,这些问题我想我国会改善的。

因为法律的起诉费,律师费等等,太贵了!有些打赢了官司,花去的费用比得到的补偿还多,所以就变成了你说的情况。
更不要说社会腐败问题了,制度上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首先你是弱者,弱者本身就是无助的,否则就不叫弱者。法律-特别是法官对弱者本身就不肖一顾,因为你没有油水!二.法官的主观意识当然控制着法律条款,因为法官是活的,法律是死的,这是不言而喻的。管你当事人知不知,(法官)老子知就算!本官就是法。(只要你有权和钱,本官会给你想要的法,不管是乘法除法,连带加减法)。三.再者我们国家本就不是法制国家,充其量只算权治国家,要讨说法问问最高法院。

直接上法院的话是要自己负责举证的,即自己有充分的证据的
如果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法院判决违法的话就去检察院告渎职
法律算是很公平了,要是还不行说明对方太强大了

可以再上述的么,只要你在公平之下是有理的,且不违反中国国情与发展大方向